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仍在捏

造事实作伪证,张永撕破党的脸

 

  在2006年12月12日,山东省定陶县法院审理李翠连诉王静侮辱、诽谤一案中,法院出示了盖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公章的对王志华事件的调查报告,并有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张永的证词,证明原来的调查报告中的李秀连和本案中的李翠连是一个人,是笔误,解释了调查报告为什么没有盖公章。我们在网上公布的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给省纪委、省纪委信访室、国土资源部的调查报告是06年7月28日在济南历下区法院我爸爸和妈妈的离婚卷宗里发现的,里面还有李翠连、于云和保安等人的证明,并该证明一个和一个不一致。当然,这些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在离婚案件审理时未在法庭上出示、未经法庭质证,是山东国土厅弄虚作假伪造的虚假报告,是见不了阳光的伪证,为什么说调查报告是伪证:

  一、定陶法院审理过程中,法庭已查明王志华和李翠连不是表兄妹关系,而是李翠连及家人只是在王志华的外婆去世时,给其带过孝而已,无血统关系,显然国土厅的调查报告虚假的。

  国土厅领导对媒体谎称王志华和李翠连是亲戚关系,并肆无忌惮对媒体说“拿党籍和人格作担保,王志华没有时间和金钱包二奶”,那么,对不尊重事实、捏造事实的人及单位而言,党籍在这种人的言词中是对党籍的践踏,这样的人更谈不上有“人格”二字。再者,称王志华没有时间和金钱包二奶,试问:柏组长、张永王志华是你们二位身体的哪部分,你们怎么知道其没有时间和李翠连同居呢,你们怎么知道王志华每月4000多元的工资既不往家拿,还将妻子工资卡中的8000元取出,并在女儿未满18周岁期间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这如何解释呢?准确的说,国土厅及相关责任人是在掩盖更多的包二奶,是在欺骗众多媒体和全国人民。

  二、王志华和李翠连长期同居在甸柳新村五区我们家的楼下和15号楼二单元301室,邵大爷对中央台等多家媒体和定陶法院调取的证据,证实王志华和李翠连是在搞不正当男女关系,大搞包二奶非法活动,房租、水电都是有我王志华支付,从未告诉我们母女和朋友。并国土厅从未调查关键证人邵大爷和举报人,其行为是在欺骗中纪委和全国人民。

  三、从媒体报道王志华包二奶丑闻以来,山东国土资源厅及我爸爸称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我们,是在撒谎,如果有反馈,那么就应当依照规定大胆的将反馈给我们母女的依据展示给媒体和法庭,这是法定程序,而该厅只是谎称,并无事实依据,显然捏造的,是虚假报告。而到目前为止,国土资源厅从未有人给我们反馈过意见,但所谓调查报告中的“李秀连”与我们反映的李翠连无关,李翠连的丈夫在国土厅大门口帖的举报材料也是说我爸爸勾引的是李翠连(有录象),而国土厅却在05年7月7日给国土资源部党组、省纪委等调查报告中弄虚作假,那么04年10月,中纪委吴官正书记批示严查,你们将捏造的调查报告结果送达各部门,现又谎称“笔误”加盖公章,在法上无效。真是荒唐离谱不知羞耻。

  我爸爸就是在你们的包庇下才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我的家也是毁到国土资源厅纪检组成员手里,每次到我妈妈单位找领导、威胁我妈妈、找人弄虚作假出伪证帮我爸爸离婚,糊弄省纪委、中纪委,每次都少不了张永主任不法行为的积极参与,该行为是罪魁祸首,其破坏了我的家庭,败坏了我党的威严,践踏了国家法律,损坏了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国土厅及有关应当依法查处害群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