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和被告出示的部分证据

作者:王 静





该证据是——原告我爸爸请求离婚诉状,其诉讼理由
绝大部分是捏造的,并诽谤我妈妈以达到离婚目的。



该证据是——我爸爸递交法院的证据,称:是被告发给原告单位各部门
的数份信件,但不能依法证明是我妈妈所为,因此该证据不能成立。



该证据是——牛会礼告我爸爸抢了他老婆,将这
些反映材料帖到国土厅一条街(待阅录像)。


该证据是——山东国土资源厅给我爸爸出具相反的伪证



该证据是——我爸爸自己伪造单位保安
签名的证据,因为值班保安只有一个。






该证据是——我爷爷和我奶奶为我爸爸实现与他人老婆同奸出具
的伪证,我妈妈对他(她)们二老最好,她们却不怕伤天害理遭
报应,竟然为儿子养活有夫之妇,捏造诽谤我妈妈的谎唐之事。
这些人是什么人,我不作评论,总之她们是寝室难安的。




该证据是——我爸爸的六姨叫韩凌菊出具的伪证,她作为一名教师也
在捏造事实,她根本就没有来我们家,可见这是些什么人,我不作评论


以上是我爸爸向法院递交的证据


该证据是,我妈妈和我回老家和我爷爷奶奶一起过春节时
的车票,因我爸爸干了坏事怕老家人唾骂他不敢回老家。


该证据是,我妈妈交的400多元电话费清单,
而我爸爸诽谤说1400多元显然是捏造。




这是我写给法官的证词,我认为我是双方当事人的亲骨肉,
他她们都对我一直很好,特别我爸爸以前对我比妈妈还要好,
为证实我妈妈和我爸爸是否感情破裂出具的证实情况。





该证据是我爸爸的战友、邻居、朋友等出具的证
据,证明我们家庭和睦,我妈妈为人正派,如
何照顾我爸爸等情况,不是我爸爸说的那样。

综合上述双方证据,我爸爸提供的证据全部伪造的,依法不能采信,因此法
院拒不尊重事实,拒不责令我爸爸非法行为,反而串通枉法判决,严重影响
我国公正审判,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希望有关查处山东省败坏党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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