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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 作者:王 静 一、违反组织程序,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剥夺我的知情权,违反信访条例。 在2004年8月30日我写信举报到中纪委吴官正书记那里后,(之前我给省纪委的赵春兰书记写过信,赵书记派人去了解并亲自给王厅长打电话过问,我爸爸说不害怕)吴官正书记在我的举报材料上亲笔做了批示,到现在没人传达给我,他们整假材料‘糊弄’中纪委吴官正书记时,也不向我这个举报人了解,到现在纪检组也没有向二个受害人了解,在王志华恶人先告状起诉我妈妈打离婚时,纪检组却把有关举报王志华包二奶的举报材料,交给王志华去打离婚官司,这到底是什么行为? 二、包庇纵容王志华,为其违法、违纪提供方便。 国土厅口口声声说是家务事,不让牵扯单位、牵扯领导,是你们不打自招把自己牵扯进来,既不查,也未处理,纪检组不光欺骗上级领导,还向法院提供伪证,上面可是盖了国土厅印章,你们做的这个伪证,怎么和王志华自己写的都不一样,我这里有人证(我爸爸的战友作证)、物证(光盘)证明你们弄虚作假。你们作的伪证,恰恰证明了王志华包养的是有夫之妇,是人家的丈夫找上门来,在你们单位门口呆了二天,你们没让人家进单位大门,这时,纪检组的有关人员干什么去了?都躲藏起来了?你们又没做亏心事,你们怕什么?国土厅是封建社会的衙门,有理没钱莫进来?你们怎么“糊弄”上级不言自明,你们给法院作的伪证,我会公开化,你们是不是还想搞一个宣传一条街? 三、国土厅打击威胁举报人,受害人。 国土厅纪检组不走正当的组织程序,维护党纪的尊严,不管好自己的人,到处招摇撞骗。去年10月6日的晚上在王志华办公室里,守着我四婶,我爸爸拿着刀子冲捅向我时;威胁我再上告就和我同归与尽,8月15日,我给组织上要学费、生活费,张主任把他叫下来,他叫嚣“一分钱也不会给你,你愿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吧,”并当着张主任的面动手打我时,我怕过吗?我知道你们有些人已被扯进来了,王志华就是因为有了你们做他的后盾,所以才狂妄。李翠连不是三陪女,她是有家、有丈夫、有孩子的人,我爸爸把她藏到楼下,人家丈夫、小叔子三番二次的来找,他为什么不让人家领走,我爸爸一个大男人为什么在家里打老婆、骂孩子、逼其离婚,到了单位却要求保证人身安全?笑话,要真正受到威胁应该到公安局报案,我爸爸现在不敢公开回老家,因为他怕牛家人打他,是不是你们也保护着,你们不是到现在不敢见牛会礼的面吗?是谁派人打电话威胁牛会礼?牛会礼那摁着手印的举报材料已在网上公布,那就是扇了纪检组一记耳光,你们不敢见我妈妈,所以你们也不用跑三次到我妈妈这个受害人的单位去威胁,你们去不着,我还想让我妈妈告你们单位呐。吴官正书记的批示下来时,你们怎么不找人家单位。你们做的伪证造成了一审判离婚,影响了婚姻,你们找人家单位领导施加压力,诽谤正义反腐败网站,给我妈妈造成了心理压力,你们不敢对我爸爸立案是怕查到自己头上(国土厅这类事少吗),所以6月9日,我到省委上访,王主任不是让你们停王志华的职,你们不是没敢停吗。那次可是有人证,证明你们没干正事。我可以告诉你们,中纪委我还是要去告的,不达目的不罢休!看看正气能不能压倒山东省国土厅的邪气! (下面是山东省国土厅为王志华打离婚官司单位出具的伪证,单位出伪证是出于什么目的、何种居心、听了那位领导的批示,请中纪委领导明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证 明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我单位王志华同志自2003年6月份起至今一直独自借住在厅办公楼里,借住期间多次请求保证其人身安全。 特此证明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公章) 二OO五年六月十五日 后边还有很多证明,我将一一对照 王志华的女儿:王静 电话0531-88959107 2005年11月20日 |